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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纳税地点_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如何纳税

时间:2023-06-09 16:45:42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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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5%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7、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于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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