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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与现有能源电力系统相关标准规范的衔接

时间:2021-08-12 11:52:58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

在国家能源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二级巡视员刘亚芳表示,新型储能具有可以突破传统电力供需时空限制、精准控制和快速响应的特点,是应对新能源间歇性、波动性的关键技术之一,且具有选址布局灵活等多方面优势,因此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势在必行。为确保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顺利开局,应牢牢抓住“十四五”战略窗口期,加快出台顶层规划,完善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为加速技术迭代创造条件,实现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统筹开展储能专项计划,一是要各地区规模及项目布局,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二要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通过关键节点布局电网侧储能,提升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及大容量直流接入后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三是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其他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

“新型储能技术多样、高效便捷、功能多元、应用灵活。随着新型储能快速发展,顶层规划和统筹协调缺失的问题逐步凸显。”刘亚芳说,《指导意见》指出要开展专项规划,对储能发展需求、布局和配置原则等开展系统性研究。强调电源、电网、用户均应紧密结合能源结构、电力供需、用能需求配置储能。新型储能规划要与能源、电力、能源技术创新等规划衔接;地方规划要与国家规划充分衔接。

《指导意见》从多维度着力,强调要统筹协调创新资源,加强产学研用融合;研究建立与新型储能特点相适应的市场机制和配套政策,破除政策瓶颈,科学疏导成本;统筹推动国家、地方有关部门明确新型储能管理职能和流程;统筹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与现有能源电力系统相关标准规范的衔接。

刘亚芳表示,《指导意见》从技术进步、标准完善、产业发展、市场培育、商业模式等方面提出了多维度发展要求,注重新型储能的高质量发展。下一步,要统筹引导发展规模和布局,充分发挥新型储能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的作用,避免无序建设和利用不足问题;强化技术创新,攻克短板技术,并以技术进步推动成本下降和规模化发展,提升本体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完善政策配套和市场环境,充分体现新型储能的系统价值,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盈利,培育成熟的商业模式。(记者 于大勇)

标签: 新型储能 装机规模 传统电力 电网侧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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